南皮县人社局关于疫情期间就业扶贫政策的发布

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实地下乡入户宣传政策受到限制,故将政策进行梳理,并于就业创业网进行发布,请广大贫困劳动力积极阅读,如有政策需求,请积极与我单位联系,联系电话:8853243、8850600。

一、建档立卡个人可享受政策

1、为有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员提供就业见习岗位

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学校毕业生、18-24周岁失业青年。符合条件的可推荐到就业见习企业参加就业见习。

2、免费参加技能培训

18-65周岁有一定劳动能力并且有技能培训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可参加电焊培训班、CAD制图培训班、收银员培训班、计算机操作员培训班、育婴员培训班、家政服务员、保健按摩培训班、养老护理培训班培训班。

3、有创业愿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有创业意愿,但不具备创业相关知识的贫困人口,可参加免费创业培训。

4、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出乡镇参加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的,培训合格后可享受一定的交通食宿补贴。

5、申请建档立卡扶贫专岗

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可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向村委会、各乡镇、县扶贫办申请进行公益性岗位安置。

6、创业担保贷款,凡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的贫困人员,符合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可向县就业服务局申请最高不过超过2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

7、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和房租物业水电补贴,有创业需求的贫困人员,如需办公地点的支持。如符合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条件的,可向县就业服务局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为其解决办公地点等问题,同时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小微企业,自入驻之日起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8、创业补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经工商注册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9、小微企业场地租金补贴,。贫困劳动力在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外初次创办小微型企业,且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的,自创办之日起3年内,可向县人社局申请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租赁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过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过5000元;

10、初次创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登记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11、求职补贴,对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烈士子女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每人2000元。(由普通高等院校向所在地设区市人社部门代为申请)

二、对企业的优惠政策

12、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10人以上,或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由县人社局认定为“就业扶贫工厂(车间)”。对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的企业、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农业经营主体、扶贫工厂(车间)等用人单位,按照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