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优惠扶贫政策的明白纸

就业创业优惠扶贫政策的明白纸

一、为有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员提供就业见习岗位

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学校毕业生,可推荐到县就业见习基地参加不超过1年的就业见习。

二、免费参加技能培训

1、在法定工作年龄内且身体健康有技能培训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可参加电焊培训班、CAD制图培训班、收银员培训班、计算机操作员培训班、育婴员培训班、家政服务员培训班。培训合格后推荐就业。

2、在法定工作年龄内残疾程度较低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参加保健按摩培训班、养老护理培训班。培训合格后推荐就业。

3、有创业愿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有创业意愿,但不具备创业相关知识的贫困人口,积极为其提供免费创业培训服务。

4、开展短期培训,整合培训资源,可利用科技公司、培训学校、手工编织企业等各方力量,聘请种、养殖业、家庭手工业、家庭服务业等专业讲师,深入乡村开展免费短期培训,短期培训不少于3天。

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的,培训合格后,可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困难生活补贴。

三、设置建档立卡扶贫专岗

积极开发安保、保洁、养路、护林等公共服务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在每个村设置建档立卡扶贫信息员,对建档立卡人员中的贫困劳动力进行安置。

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1、创业担保贷款,凡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的贫困人员,符合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可向县就业服务局申请最高不过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

2、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和房租物业水电补贴,有创业需求的贫困人员,如需办公地点的支持。如符合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条件的,可向县就业服务局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为其解决办公地点等问题,同时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小微企业,自入驻之日起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3、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并登记就业的,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每人5000元。

4、初次创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登记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5、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证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高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6、求职补贴,对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烈士子女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每人2000元。

7、小微企业场地租金补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并登记就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且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自创办之日3年内,可向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租金补贴。补贴期最长不超过3年。

8、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发挥新型农业而经营主体作用,对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养殖大户、家庭农场、手工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期满后按照每吸纳1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